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1月24日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1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规范年行动等要求,通过编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研判风险,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确保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事故隐患到期整改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互联网 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率100%。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决策部署,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管控能力不足、近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时段明查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市县乡(镇)三级联动、部门联合,推动执法下沉,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市局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危化科、工贸科、审批科、应急救援救助事务服务中心等3个科室、1个局属单位,在编在岗并取得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计18人。为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其他科室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主要负责科室牵头的执法检查,原则上按照每次检查至少安排1-2名其他科室执法人员参加的方式执行,不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确定2025年度市应急管理局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合计为18名。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2025年全年365天,其中104个公休日,13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18)=4464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
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成省应急管理厅和市政府安排的执法规章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结合有关科室、应急救援救助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022个。
3.非执法工作日
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结合有关科室、执法支队工作实际,测算2025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032个。
4.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464)-其他执法工作日(2022)-非执法工作日(2032)=410个。按检查每家企业派3-4名监督检查人员,平均占用2个工作日(包复查等所需工作日)计算,2025年度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为53家。
四、监督检查对象
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的原则,列入市局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5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34家,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9家,分别按照各行业领域初选企业80%比例采取“双随机”抽查确定15家。
重点检查安排:2025年纳入市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数量分别为:非煤矿山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5家,工贸企业14家。此类监督检查由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科室牵头,其他科室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全部应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
一般检查安排:2025年纳入市局一般监管检查企业数量分别为:培训机构2家,安全评价机构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工贸企业11家。此类监督检查由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科室负责实施,其他科室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应使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五、监督检查内容
(一)通用监督检查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安全费用提取、安责险投保等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生产证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违法生产等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运行情况;
8.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4.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5.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含预案制修定和备案、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值班等情况。
(二)非煤矿山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非煤矿山相关证照取得情况、作业中段和同时作业点数与设计对比情况、露天矿山安全距离情况、安全台阶参数与设计对比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装配及投用情况,以及有毒、可燃气体检查报警装置投用情况等。
(四)烟花爆竹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1.1级工房监管情况等。
(五)工贸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事项,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等。
(六)安全技术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事项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保持、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
(七)安全培训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及培训全过程录像和培训保障情况等。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实施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制定与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年度各项重点工作要求,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根据国家和我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动态调整并高质量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高效推进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的完成,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各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研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点、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逢查必考”,对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做到“逢查必检”。持续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开展行政检查时要全过程应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文书网上制作、执法流程网上闭环、执法质量网上监督,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切实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规范检查,提高效能
各科室要示范带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要求,完善跨部门联合、科室联动、市县乡(镇)协同的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实施行政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行政检查标准、程序开展行政检查;监督检查时,要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落实执法闭环管理;强化说理式执法,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推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构成立案处罚的,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对照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严格案件查办;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按程序依法移送。
(四)严明纪律,改进作风
各科室要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十严禁”要求,守住廉洁底线,坚决杜绝监管执法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将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监督检查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既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查清查透,也要督导检查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树立应急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附件:2025年度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安排
附件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具体安排
序号 |
企业名称(所在地) |
牵头科室 |
检查 时间 |
联合单位 联动科室(局属单位) |
列入理由 |
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共34家,实行全覆盖检查) |
|||||
1 |
江西芮祺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2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局办公室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2 |
江西华晟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3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指挥中心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3 |
江西安德力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3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预案科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4 |
江西信达航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4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综合科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5 |
江西盛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5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规财科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6 |
江西庚宸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5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调统科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7 |
江西西林科股份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6月 |
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检查 新闻宣传科 |
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硝化工艺 |
8 |
江西佳因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6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机关党委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9 |
江西苏克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6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氧化工艺 |
10 |
江西隆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7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办公室 |
医药生产企业、加氢工艺、氧化工艺 |
11 |
江西航空工业物产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8月 |
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检查 指挥中心 |
三级重大危险源企业 |
12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
危化科 |
9月 |
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检查 预案科 |
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 |
13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 |
危化科 |
9月 |
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检查 综合科 |
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 |
14 |
江西澳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10月 |
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检查 规财科 |
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 |
15 |
江西龙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10月 |
可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联合检查 调统科 |
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 |
16 |
江西省李渡烟花集团 |
危化科 |
10月 |
可与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 新闻宣传科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
17 |
进贤县辉煌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10月 |
可与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 机关党委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18 |
南昌县昌南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科 |
11月 |
可与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 事务中心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19 |
南昌市贺禧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科 |
12月 |
可与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 局办公室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20 |
进贤县鸿豪花炮销售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12月 |
可与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检查 指挥中心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
21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9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预案科 |
钢铁企业 |
22 |
江西龙旺铝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8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综合科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
23 |
江西东胜铝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7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调统科 |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
24 |
江西铃格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6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新闻宣传科 |
粉尘涉爆企业 |
25 |
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5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机关党委 |
粉尘涉爆企业 |
26 |
江西江顺实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4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粉尘涉爆企业 |
27 |
南昌长江思科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3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局办公室 |
2024事故企业 |
28 |
江西李渡酒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2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预案科 |
2024事故企业 |
29 |
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工贸科 |
11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综合科 |
重点有限空间企业 |
30 |
江西京东实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10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机关党委 |
重点有限空间企业 |
31 |
江西国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9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涉氨制冷企业 |
32 |
南昌众勤实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8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综合科 |
涉氨制冷企业 |
33 |
南昌金辉食品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7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涉氨制冷企业 |
34 |
江西钜鑨纸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6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涉氨制冷企业 |
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共19家,分别按照各行业领域80%比例采取 “双随机”抽查确定15家)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责任科室 |
检查 时间 |
联合单位 联动科室(局属单位) |
列入理由 |
1 |
江西昌九康平气体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2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2 |
江西亚龙美氟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4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3 |
江西艾施特制药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6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医药生产企业 |
4 |
江西核工业兴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化科 |
8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化工生产企业 |
5 |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危化科 |
10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森林消防支队 |
医药生产企业 |
6 |
江西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5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机械行业 |
7 |
南昌龙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4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机械行业 |
8 |
江西志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3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机械行业 |
9 |
江西绿捷实业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2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建材行业 |
10 |
江西协中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11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纺织行业 |
11 |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10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机械行业 |
12 |
江西华蒲电缆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9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机械行业 |
13 |
江西顺昌混凝土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8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建材行业 |
14 |
江西维乐电池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7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轻工行业 |
15 |
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
工贸科 |
6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事务中心 |
轻工行业 |
16 |
进贤县钟陵乡盛家村委会采石场 |
工贸科 |
5月 |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森林消防支队 |
非煤矿山行业 |
17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中博职业培训学校 |
审批服务科 |
3月 |
可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检查 事务中心 |
重点监管安全培训机构 |
18 |
江西省工程建筑职业 培训学校 |
审批服务科 |
5月 |
可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检查 事务中心 |
重点监管安全培训机构 |
19 |
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审批服务科 |
4月 |
可与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检查 森林消防支队 |
重点监管安全生产评价机构 |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
为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履行防灾救灾领域监管职责,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关制定规定,结合我市防灾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要求,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合理安排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防灾救灾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防灾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全市今冬明春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聚焦森林防灭火、洪涝地灾、救灾款物等领域,加强跨部门联合、内部联动、上下级协同,履行应急管理部门在森林防灭火、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救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职权,对有关单位的责任落实、灾害防治、灾害应对、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物资装备、预案制修订等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各类防灾救灾领域违法行为。
三、监督检查人员和对象
市局防灾救灾监督检查以专项监督检查形式开展。市局承担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职责的防汛抗旱科、防火科、救灾科,纳入本计划行政执法人员共7名。同时,按照“大安全大应急”和“全员执法”理念,将规财科、应急事务中心的5名取得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按照100%比例纳入防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5名,确定2025年度市局防灾救灾行政执法人员合计12名。
(一)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湾里管理局、经开区、新建区、安义县、进贤县、南昌县、红谷滩区等涉林县区。
监督检查时间:二季度、四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扑火队伍建设、扑火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监督检查方式:防火科牵头,可会同市局森林消防支队,并可组织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等市安防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二)防汛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涉及防汛工作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
监督检查时间:三季度、四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2025年上级拨付我市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防汛抢险救援部分)资金、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
监督检查方式:防汛科牵头,可会同市局规财科、事务中心及相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地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安义县人民医院。
监督检查时间:三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对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地震应急准备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救灾科牵头,可会同相关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以核实信访举报等方式为主,结合相关工作对南昌县、新建区等冬春救助和洪涝灾害应急救助资金下拨数额较大的重灾地区开展随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时间:一季度、三季度
监督检查内容:对是否存在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是否存在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救灾科牵头,会同市局规财科、事务中心及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上门入户和随机抽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是依法履行防灾救灾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高质量完成。要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执法基础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前认真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亮证执法,现场检查结束后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对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进行处理,落实执法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防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说清阐明相关依据,指导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和救济,增强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行政执法“十严禁”要求,坚决杜绝监管执法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监督检查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注重从有关单位的问题,倒查属地、部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为认真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切实发挥执法监督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以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2025年南昌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年”的工作方案(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涉企检查规范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常态化,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执法监督职责、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做到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大力纠治监管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尽职履责,切实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质效。
二、监督重点
(一)“执法规范年”工作落实情况
落实南昌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着力解决基层对于下放职权“接不住、管不好”等问题,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夯实基层力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锻造过硬队伍,努力实现2025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效率与力度进一步提升。
(二)执法责任及突出问题整治情况
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及行政执法“十严禁”工作要求等情况,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情况。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落实江西省和南昌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情况,重点监督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法制审核作用发挥等情况。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
落实属地为主、分类分级要求,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情况;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量录入并全过程运用“互联网 执法”等信息系统实施执法,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等情况。
(五)执法行为程序及文书制作情况
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对执法权力清单内事项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关要求,聚焦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开展有针对性执法检查,并落实整改闭环、指导服务情况;规范使用、制作新版执法文书情况。
(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情况
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原则情况;重点监督规范实施国家和我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国家、省、市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等情况。
(七)“互联网 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落实全面运用“互联网 执法”、国家矿山安全综合信息系统、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系统要求,重点对应录未录、选择性录入、大量线下补录等情况开展监督。
(八)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等必要装备,健全完善执法装备台账、装备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九)案件办理情况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等要求查办案件,落实告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并将典型执法案例按要求报送等。
(十)执法队伍建设及培训教育情况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年度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情况。推动《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落地,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的聘用(聘任)、使用、培训和考核情况。
(十一)其他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监督方式
执法监督工作由执法监督科牵头并统筹,通过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执法监督科牵头、各监管业务科室配合,外聘律师专业支撑”“综合监督与条线监督并重”的监督模式,有效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主要方式如下:
(一)开展线上监督。依托“互联网 执法”等信息系统,对市局各监管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执法检查次数、问题隐患数、重大隐患数、行政处罚等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并通过定期分析、不定期提示等督促落实。
(二)强化线下监督。执法监督科年度内组织对13个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每个县区年度内至少开展2次线下“下沉式”执法监督工作。
(三)开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科年度内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执法案卷评查不少于50份,市局各监管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配合案卷评查工作。
(四)进行电话回访。执法监督科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市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电话回访,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有关情况,收集问题线索。
(五)建立基层执法观测点。建立至少3个乡镇(街道)观测点,通过调研座谈、定期联络等方式对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监管执法、涉企帮扶、作风纪律等情况,以及指导、培训本辖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
(六)加强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科继续组织市局层面案例评估活动,至少公布6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组织市局外聘律师一同赴县区开展普法宣讲和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教育。
四、有关要求
(一)汇聚监督合力。执法监督科负责市局执法监督计划的编制实施、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等综合性工作,并督促指导县区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对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各监管科室、局属单位在实施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执法工作时,如发现下级应急管理部门未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要求等问题,要当场予以纠正并及时反馈执法监督科。
(二)优化监督机制。执法监督科监督市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和县区应急管理部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年”各项工作落实,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执法监督计划;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要做好谋划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三)严抓问题整改。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市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和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以及文书案卷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等规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函》和《行政执法监督反馈单》,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层层压实责任。
(四)守牢纪律底线。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同执法监督工作同部署、同安排,重大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及时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单位或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附件
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一、监督指导市局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4次 |
|||
1 |
监督指导危化科开展危化行业监督检查 |
一季度 |
|
2 |
监督指导工贸科开展非煤矿山监督检查 |
二季度 |
|
3 |
监督指导危化科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 |
三季度 |
|
4 |
监督指导工贸科开展工贸行业监督检查 |
四季度 |
|
二、监督指导市局防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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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督指导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
上半年 |
|
2 |
监督指导地震地质监督检查 |
上半年 |
|
3 |
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
下半年 |
|
4 |
监督指导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
下半年 |
|
三、对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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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赴南昌县、新建区、红谷滩区进行监督指导 |
一季度 |
可会同市局有关科室或联合县区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科室 |
2 |
赴安义县、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进行监督指导 |
二季度 |
可会同市局有关科室或联合县区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科室 |
3 |
赴进贤县、西湖区、小蓝经开区进行监督指导 |
三季度 |
可会同市局有关科室或联合县区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科室 |
4 |
赴东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进行监督指导 |
四季度 |
可会同市局有关科室或联合县区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