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意义是什么?
三个计划的制定,目的是更好地推动履行安全生产、防灾救灾、行政执法监管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通过三个计划的执行,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南昌大局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全省、全市两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督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的要求,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实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南昌高质量发展。
三、任务目标是什么?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统筹兼顾”和“大安全大应急”和“全员执法”理念,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时段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跨部门联合、内部联动、上下级协同,聚焦易发多发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森林防灭火、防汛防震、救灾款物、行政执法等领域,采取市县乡(镇)三级联动、部门联合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事故隐患到期整改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互联网 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率100%,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防灾救灾、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危害和损失。
四、检查对象是什么?
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对象为53家企业,其中,重点检查企业34家,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19家,按照各行业领域初选企业80%比例采取“双随机”抽查确定15家。在重点检查企业中,危险化学品企业15家、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5家、工矿商贸企业14家。一般检查企业中,培训机构2家、安全评价机构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工贸企业11家。重点检查企业全部应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一般检查企业使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防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中,纳入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对象为湾里管理局、经开区、新建区、安义县、进贤县、南昌县、红谷滩区等涉林县区;纳入防汛监督检查对象为涉及防汛工作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纳入地震监督检查对象为安义县人民医院;纳入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对象为南昌县、新建区等冬春救助和洪涝灾害应急救助资金下拨数额较大的地区。纳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
五、检查内容是什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普遍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证照、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预案制修定和备案、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值班等应急准备情况,共有15个方面;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技术服务单位、安全培训等领域明确了个性化的检查内容,力求通过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不足,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防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中,对森林防火,主要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与演练、扑火队伍建设、扑火物资储备等;对防汛,主要检查上级拨付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防汛抢险救援部分)资金、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对防震,主要检查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地震应急准备等;对救灾和物资保障,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是否存在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主要检查“执法规范年”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及突出问题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及实施、执法行为程序及文书制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互联网 执法”等信息系统使用、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管理、案件办理、执法队伍建设及培训教育等。
六、检查的方式是什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暗查暗访,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了解、实地抽查等方式;检查前要制定检查方案并报批,监督检查时要统一着装、亮证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落实执法闭环管理,构成立案处罚的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要求严格案件查办,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按程序依法移送。防灾救灾监督检查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上门入户和随机抽样等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检查督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综合监督与条线监督并重,主要包括线上监督、线下监督、案卷评查、电话回访、建立基层执法观测点、加强普法宣传等。
七、检查的要求是什么?
一是根据安全生产、防灾救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科学统筹应急管理及相关部门的人员力量,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同时要注重横向联合和上下联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同时期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特点等,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艺、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三是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同安全生产、防灾救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同部署、同安排,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纪情况的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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